3香港
 
互連服務
服務合約實務守則
服務使用政策及公平使用政策
流動通訊服務使用條款
家居寬頻服務使用條款及附加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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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電話直銷營運指引
服務表現承諾
免責聲明及版權
家居寬頻服務使用條款及附加條款及細則
有關家居寬頻服務條款及細則

本文件詳細說明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所提供服務的條款及條件,在申請服務時客戶被視為已接受此條款及細則和有關收費。

「本協議」 指本文所載細則及經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修訂的附加條款及細則;
「取消費」 指於任何最短合約期屆滿之前終止本協議,須以算定損害賠償付給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其不時規定該服務的取消費;
「收費」 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基於提供該服務、軟件或設備而不時收取的任何適用收費,包括但不限於儲存費及其他連接時間費、接駁費、手續費、接駁配件費、安裝、移除或送交費、逾期繳款費用、以及客戶因使用該服務而須付給第三方並可不時收取的其他費用及收費(包括公共非專利電訊服務(PNETS)費);
「細則」 指本文所載的條款及細則;
「內容」 指使用或通過使用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服務所能取用的任何軟件、內容、數據、資料或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所有電子郵件及其他信息,以及所有文本、音效、視像、硬照、圖像及其他內容;
「內容供應商」 指任何提供可使用或通過使用該服務可取用的內容及/或服務的人士;
「到期日」 指於有關賬單指明的到期日或如並無指明有關日期該賬單日期起計第14天的日子;
「設備」 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為客戶提供該服務,並可於處所安裝的設備(如適用);
「香港」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最短合約期」 指客戶承諾按照其申請的服務所規定使用該服務的最短期間;
「密碼」 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發給或提供給客戶或客戶選用(如適用)的任何密碼或類似方法(客戶可按照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規定的方式不時變更或經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另行變更),藉以接達、佔用或延遲所有或任何的該服務(如適用);
「個人資料」 一詞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解釋的意義;
「識別碼」 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發給客戶的登入識別碼及/或個人識別碼,藉以接達該服務的所有或任何的該服務;
「處所」 指不時使用該服務所在的任何處所或地點;
「該服務」 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提供的電訊服務,包括設備(如適用);
「該軟件」 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供應給客戶的任何軟件藉以使用或接達該服務;
「附加條款及細則」 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規定並明確適用於該服務的有關服務的特定條款及細則(如有的話);
「客戶」 指任何申請或使用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服務的任何服務或獲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同意提供該服務的人,包括任何個人、法團或非法團的團體。

在本協議,凡提述一種性別時,其涵義亦包含另一種性別及中性,凡提述單數,其涵義亦包含複數,及反之亦然。

  1. 該服務的一切申請,須經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審核及接受。
  2.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會按照該服務所屬類別的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發單周期向客戶發出賬單,有關賬單可按郵遞、電郵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認為適合的其他方法發送。若客戶選擇以其他方式收取賬單,客戶須給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30天預先書面通知,藉以將有關事宜通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而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就以特定方式送交賬單的請求收取手續費的權利。
  3. 除非另有規定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同意,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會按客戶要求就提供所存的賬單、登記表格、服務安裝表格或任何其他同類文件的每份複印本收取行政費港幣 $100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釐定的合理金額。
  4.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就每項付款事項向客戶收取手續費的權利,手續費的金額為港幣 $10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釐定的合理金額。
  5. 客戶須於到期日或之前,將賬單所示到期應付的總金額支付給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如對賬單所載的任何收費有任何爭議,客戶須於賬單日期起計15天內通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否則將當作客戶接受有關賬單處理。
  6. 客戶同意及授權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在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登記的信用卡賬戶(如有)扣繳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賬單所應付全數款項,或客戶到期須付給任何集團公司的任何款項,客戶須承擔責任不時更新有關授權;如客戶選用銀行自動轉賬繳付賬單或任何到期應付的金額,客戶須簽署及提交授權表格,並作出授權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在客戶指定銀行賬戶扣除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賬單所載的總金額或任何到期由客戶支付任何集團公司的全數金額。客戶亦同意遵行任何第三方供應商(該服務經由或通過該第三方供應商提供)的條款及細則。所有付款均不獲退還及不可轉讓。客戶所繳付的款項, 均須不含任何扣款或抵銷。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運用任何賬戶結餘抵銷客戶所欠集團公司任何或所有欠付款項的權利。
  7. 若對該服務的使用或收費有所爭議,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根據其該服務使用紀錄及提供該服務的第三方的紀錄所作出的決定,應為最終決定,並對客戶具約束力。
  8.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為客戶的賬戶訂定信用限額,有關限額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全權酌情決定。若任何收費超逾有關信用限額,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向客戶提供該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服務及/或在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登記的信用卡賬戶(如適用) 收取所有未清償收費。不管該服務暫停,客戶仍須負責繳付於該服務暫停期間之費用,直至該服務的最短合約期最終日或以該服務所訂明之算定損害賠償計算(如適用)。
  9. 若客戶於到期日並未全數清繳任何賬單的款項,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權利按月息2%對未清償款項收取利息,直至客戶全數清繳賬單款項為止,如因未能全數繳付款項而暫停或終止客戶接達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服務,亦可收取重新接駁費及手續費。客戶確認,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代表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或集團公司向客戶發出賬單。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有權僱用收賬公司及/或機構向客戶追收任何或所有到期未付款項;如僱用收賬公司及/或機構,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並特此獲授權向有關收賬公司及/或機構披露其持有與客戶有關的任何或所有資料,對於有關公司及/或機構的任何違責、疏忽、作為、行為、不當行為及/或行動,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概不承擔責任或負責。客戶有責任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僱用有關收賬公司及/或機構而產生的一切損失、損害、支出而向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作出彌償。
  10. 除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製作的內容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政策是在通過該服務傳輸或提供內容之前,將不會進行任何編審方面的控制,或進行編輯或修訂。然而,如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自行認為任何內容有誹謗成分、違反版權、不當、令人煩擾、可能令人反感、違法或不適宜經由或通過該服務查閱,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有權修訂、阻擋或刪除客戶傳輸或提供的有關內容。
  11. 該軟件的版權及所有其他知識產權權利及其他權利,均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擁有或獲得特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特此將非獨有及不可轉讓特許授予客戶,藉以讓客戶按照本協議及該軟件隨附的軟件授權協議特許在處所使用該軟件,但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除在法例准許的範圍內進行,否則客戶不得改動、修改、改裝或轉換該軟件,亦不得對該軟件進行解編譯、反匯編或逆向研製,亦不得試圖進行有關事宜。
  12. 客戶同意將識別碼和密碼保密,並為使用識別碼及/或密碼使用該服務者(如適用)負責。若客戶相信其識別碼及/或密碼已告遺失或被竊,客戶須立即通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而客戶須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暫停該服務之前產生的一切收費及費用承擔責任。
  13. 客戶於任何時間均須遵行一切適用法律或監管機構規定使用該服務並須遵從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時訂定的一切指示及指引。客戶不得亦不得容許或促使任何其他人士使用該服務作為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認為不當、不道德、誹謗性質、有欺詐成分或違法及不符合適用法律,尤其是客戶不得非法侵入、強行闖入、接達、使用或試圖非法侵入、強行闖入、接達或使用客戶未獲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許可的該服務任何部分,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伺服器或網絡的任何內容及/或任何數據。
  14.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保留毋須通知而暫停或終止提供該服務的所有或任何服務的權利,不論是否進行系統維修、升級、測試及/或修理,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絕對酌情決定認為適合者。若該服務因任何事宜停止運作、暫停或終止,概不提供任何抵免或退款。
  15.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有權在客戶不時接達該服務的螢幕或媒體上,按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認為適合的形式及方式發送、送交、分發或展示廣告、信息或其他資料。
  16. 客戶需自費安裝設備、軟件或重新設定電腦設備或其他設備或裝置,藉以接達該服務。除非另有所指,所有設備在任何時間乃屬於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之財產。
  17. 客戶須保證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授權代表可於一切合理時間進出客戶的處所藉以安裝、檢查、保養、移除或收回設備或作為提供該服務或基於該服務合理所需的任何其他用途。客戶須就在其看管下的設備所遭受的任何損壞負上責任。
  18.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要求客戶在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維持一項按金,作為客戶償還付款義務及責任的保證有關提供該服務和/或安裝的設備或軟件。按金的金額將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全權酌情決定。在不損害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對客戶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權利應用有關按金抵銷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未清償收費或以其他方式須支付給集團公司的款項,不論有否發出要求亦然。於本協議終止後,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於終止日期起計3個月內免付利息退還按金的任何尚存餘額。
  19. 客戶不得以該服務傳播、發佈、傳輸、分發任何濫發廣告或推廣資料,或任何煽動、淫褻、誹謗、不雅、恐嚇、令人 反感、可煽動種族仇恨、歧視、恫嚇或洩漏機密或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監管機構規定;或侵犯個人私隱的內容; 或以任何可使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監管機構規定的方式使用該服務。
  20. 對於通過該服務提供的內容,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並無作出控制,亦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所提供的該服務,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並無作出任何類別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用途的適用性、品質標準或連續性,不論明確或隱含亦然,尤其卸棄通過該服務所取得資料的準確性或質素的責任。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並不負責該服務有關的任何損害,包括因任何延誤、無法交付、錯誤交付或服務中斷所損失的數據、語音或其他資料。
  21. 客戶同意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因與客戶使用或任何其他人士(該人因使用密碼而可接達該服務)使用該服務直接或間接有關而蒙受或產生的任何訴訟、責任、費用、申索、損失、損害、法律程序、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誹謗、侵犯版權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權利的申索)及/或與客戶使用或任何其他人士(該人因使用密碼而可接達該服務)違反或不遵從本文任何規定直接或間接有關而蒙受或產生的任何訴訟、責任、費用、申索、損失、損害、法律程序、支出而向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作出及維持作出充分及有效彌償。
  22. 在法例准許的範圍內,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該服務的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均毋須就客戶或任何人士由於或有關該服務而(直接或間接)蒙受、承受或產生的任何費用、申索,特別、直接、間接或相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相應損失)而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否合約、侵權、法規或其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疏忽、違反合約、誹謗或侵犯知識產權權利所致)。
  23. 在法例准許的範圍內,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其集團公司及該服務的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以及其各自董事、僱員或代理人明確卸棄以下情況產生的任何責任:(i)客戶使用該服務、該軟件或設備而產生的任何數據、語音或其他資料的損毀或損失;(ii)由於經由、通過或有關使用該服務、該軟件或設備導致客戶的電腦系統、設備或其他裝置內或引進有關電腦系統、設備或其他裝置的任何錯誤、偏差或電腦病毒而根據合約、侵權或其他方式作出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收入或利潤損失或任何相應損失,不論是否經濟損失亦然,或客戶因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所提出的申索;(iii)該服務及/或經由或通過該服務供應、提供、出售或可得的任何內容、該軟件或設備(或未能或延遲如此供應、提供、出售或可得)有關的任何申索;(iv)該服務或其任何部分的干擾、暫停或退化;及(v)任何可歸因於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可控制範圍以外的情況或環境所引致的損壞(即是「不可抗力理由」)不可抗力理由」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叛亂、爆炸、火災、洪水、政府行動、本協議生效時仍未生效之法例、政府或其監管機構所施加的制約、勞資糾紛、貿易爭議及任何由第三者所造成而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無法控制的延誤。
  24. 如發生以下任何事件,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提供該服務,毋須事前通知,亦不局限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所獲的任何其他補償:(i)任何未清償收費或本文規定客戶須支付的其他款項,於到期日後30天仍未繳清;(ii)客戶成為破產、清盤、接管或其他類同法律程序的對象;(iii)客戶須支付的任何收費超逾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容許的信用限額;(iv)客戶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v)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懷疑有欺詐或不當使用該服務,或在任何人士使用該服務方面,有未經許可活動發生,不論客戶有否同意,或知否有關欺詐、不當使用或未經許可活動亦然;(vi)提供該服務將會導致和記電話有限公司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vii)客戶申請該服務所提供的任何資料證實屬於虛假、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25. 在不局限本文規定的例外情況或限制法律責任的情況下,對於根據上文第24條的規定終止本協議所產生或有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毋須向客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26. 若客戶於最短合約期屆滿之前終止本協議,客戶須於服務終止時向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支付取消服務費。
  27. 除非另有所指,(i) 客戶可向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發出不少於45天的書面通知,藉此終止本協議,及 (ii)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向客戶發出不少於30天的書面通知,藉此終止本協議。
  28. 於本協議終止時:(i)截至並包括終止日期為止使用該服務的所有收費,以及客戶所欠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所有其他款項,須立即到期繳付;(ii)客戶停止使用該服務及設備;及(iii)授予客戶的所有特許及其他權利及特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電郵服務須立即終止。
  29. 任何終止並不影響任何一方已產生的任何權利或責任,亦不影響任何以明確或隱含方式擬定於終止之日或之後生效或繼續有效的條文生效或繼續有效。
  30. 本協議代表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與客戶之間與該服務有關的全部協議及諒解,並代替與該服務有關的一切先前安排、承諾、條款、細則、責任或諒解,不論口頭或書面性質,亦不論明確或隱含者。
  31. 客戶基於需要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提供該服務而向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須符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並經不時修訂的政策及實務,有關文本可供索閱。
  32. 如客戶的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須書面通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藉以讓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向客戶提供或繼續提供該服務。
  33.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權利不時變更、刪除、修改或增訂本協議的條款及收費表、按金金額、信用限額及該服務,而有關變更及/或增訂須按照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認為適當的合理方式公佈、展示或通知客戶後生效,不論客戶是否實際得知或知情亦然。
  34. 如未經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客戶權利及義務。
  35.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轉讓本協議或委任任何第三方包括集團公司代其向客戶提供該服務,或履行本協議所載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任何責任。
  36. 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文由於任何理由被定為全部或部分違法、不可執行或失效,則須從本協議分割有關條文,並不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文的執行。
  37. 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未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償,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只以單一方式或局部行使任何權利、權力或補償,以上兩者不可當作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放棄有關權利、權力及補償。本文規定的權利、權力及補償均可累積,亦不豁除法律規定下賦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償。
  38. 本協議須受有關附加條款及細則所規限,如本協議與有關附加條款及細則之間有任何抵觸,則應以附加條款及細則為準。
  39. 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文因其本質而可將效力延至本協議終止之後,則有關條文於終止協議之後仍屬有效。
  40. 在提供該服務的過程中,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能需記錄客戶的口頭指示及/或客戶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之間與該服務有關的口頭通訊錄音。
  41. 本協議將按照香港法例詮釋


有關家居寬頻上網服務(以下簡稱為「寬頻服務」)之附加條款及細則(以下簡稱為「本附加條款及細則」) 登記寬頻服務

  1. 本附加條款及細則受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之一般條款及細則之約束。凡登記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提供之寬頻服務之住宅客戶(以下簡稱為「客戶」)同意其寬頻服務的登記及其持續登記寬頻服務將被視為同意遵守本附加條款及細則及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之一般條款及細則及其不時生效之條款及細則。
  2. 除非另有所指,本附加條款及細則用詞之含意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之一般條款及細則相同。
  3. 除非另有所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權利隨時終止任何寬頻服務計劃(以下簡稱為「計劃」)及/或不時更改任何月費及其所有適用條款。
  4. 客戶明白寬頻服務須經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批核方告生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擁有最終決定權決定是否接受客戶就寬頻服務之申請,客戶不得異議。
  5. 成功申請任何計劃之客戶,即可以有關之優惠使用寬頻服務。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致力於客戶登記寬頻服務後的合理時間內提供寬頻服務予客戶。於一般情況下,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將於收到客戶有關申請後 7 個工作天內處理有關計劃之登記。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會盡力於計劃生效日期前的 30 天內或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向客戶給予預先通知。
  6.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其所有權利及最終之決定權隨時終止客戶任何計劃之登記。若任何計劃之登記於任何情況下被終止,客戶於有關計劃所享有之一切權利及優惠亦將一併取消。
  7. 客戶明白於任何計劃申請完成後,不可與其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不時提供之計劃或優惠同時享用。
  8. 「工作天」指任何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

  9. 寬頻服務計劃的最短合約期
  10. 於寬頻服務計劃之最短合約期(根據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一般條款及細則所定義)屆滿後,合約期內之優惠月費將恢復至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屆時設定之基本月費。
  11. 如客戶於合約期內,不論任何原因終止本服務,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保留收取其訂定之基本安裝費的權利。
  12. 如客戶於合約期內,不論任何原因以致本服務或服務計劃於安裝地址被終止,客戶須支付合約期之剩餘優惠月費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作為算定損害賠償;惟客戶因搬遷至未有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服務覆蓋地區, 而終止有關組合,客戶則須支付下列兩項費用之總和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作為算定損害賠償:包括(i) 所登記服務計劃內客戶獲豁免之安裝費或已繳付之安裝費與基本安裝費之差額;及(ii)以禮品的價值按合約期的剩餘月份來計算已獲取的禮品之剩餘價(例:禮品的價值為港幣$2,400,合約期為 24 個月,客戶於合約完成前 6 個月終止合約,已獲取的禮品之剩餘價計算方法:港幣 $2,400∕24 X 6=港幣$600)(如適用),禮品的價值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公佈為準。客戶同意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先以賬戶內之相關服務的預繳費或任何餘額扣除客戶應繳的算定損害賠償,客戶須繳付剩餘之算定損害賠償費用(如適用)。上述之算定損害賠償為一項合理的事前估計損失而並非一項罰金。組合之所有優惠亦會一併終止。

  13. 更改服務計劃
  14. 客戶於簽訂合約期內不能更改服務計劃,若客戶於最短合約期屆滿後欲更改服務計劃,須繳付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所訂定之手續費。

  15. 增值服務
  16. 客戶確認及同意寬頻服務之增值服務的提供須視乎供應情況而定及受制於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酌情權。增值服務乃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予客戶。客戶使用有關之增值服務時受有關增值服務的附加條款及細則及其不時刊出的修訂版本所約束。客戶同意遵守所有有關的條款及細則

  17.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發出的通知
  18.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發放所有月結單予客戶指定之電郵地址。客戶如未能提供指定電郵地址;或如客戶欲以郵寄方式收取月結單,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以郵寄方式發放予客戶於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登記之通訊地址,並收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所訂定之手續費。
  19. 客戶知悉及同意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不時透過客戶提供之指定電郵地址或通訊地址向客戶發出月結單及其他有關寬頻上網服務之函件作為正式通知。
  20. 客戶知悉及同意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不時透過郵遞或電郵方式向客戶發出有關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或其他第三者提供之服務資訊及/或宣傳物品。客戶如不欲收取任何有關資訊或物品則須通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而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不會就是項要求收取任何費用。

  21. 維修服務
  22. 就所有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上門之檢查及維修服務,客戶須繳付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所訂定之檢查及維修費用,若有關故障/問題是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系統或儀器/配件造成則除外。
  23. 客戶如因更改服務安裝地址而須重新安裝本服務,須繳交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所訂定之服務搬遷安裝費。

  24. 遵從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指示
  25. 客戶須准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時就有關服務安裝地址或客戶管轄之任何地方內之儀器須進行之設定或改善工作指示或任何所需行動,藉以改善服務。

  26. 寬頻服務的終止
  27. 客戶如欲終止寬頻服務,必須給予最少 45 天之預先通知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如適用)。所有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提供之器材(如適用者)亦必須於服務終止生效日起 30 天內交還至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專門店。如客戶未能於有關限期內完成交還或如有關器材或其任何部分有所遺失或損壞,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向客戶收取其訂定之費用(詳情請瀏覽以下一般收費項目)。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直接於客戶登記之信用卡戶口內扣除該費用(如適用),或於毋須給予進一步通知的情況下,將直接將該費用記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賬戶內(如適用)。
  28. 寬頻服務之正式終止日期將於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收到客戶最少 45 天之預先通知的 45 天後之翌日正式生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不會於寬頻服務正式終止時另發通知書。
  29. 於終止寬頻服務後,客戶如欲重新安裝有關服務,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收取其訂定之安裝費。

  30. 法律責任範圍
  31. 客戶知悉及同意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會就以下事項承擔任何責任:(i)任何數據資料或於客戶電腦預先安裝之軟件及/或硬件之損失或損壞;(ii)任何由於客戶電腦系統上出現之錯誤、干擾或受電腦病毒入侵而導致客戶或任何第三者蒙受之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收入、利潤或任何連帶的經濟損失或任何其他損失之索償;及(iii)任何客戶電腦或其任何部分受到之干擾或停止運作之索償。
  32. 客戶明白及同意服務可能因電力故障或其他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服務失效、中斷、延誤或暫時中止所引致之損失及損害(不論直接或間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均毋須負上任何責任。惟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將盡快恢復提供服務。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作出任何對服務之質素、可靠性及可用性的保證及不承擔與此等有關之任何責任。
  33. 服務只能作住宅用途。若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合理地相信服務之使用出現非住宅及/或非個人客戶之一般正常用量或作商業用途,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保留即時終止有關服務權利。

  34. 使用的權限
  35. 寬頻網絡登記名字將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不可更改
  36. 客戶須按照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時訂定的指示及技術規格要求以享用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寬頻上網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的「寬頻上網服務使用指南」內所建議的電腦硬件及軟件要求。
  37. 客戶不能以任何途徑利用寬頻上網服務運作任何伺服器類作業而向他人提供任何類型之服務。該等伺服器類作業包括但不限於運作電郵伺服器(email server)、網站伺服器(webserver)、檔案傳輸伺服器(ftp server)、IP 分配伺服器(dhcp server)、代理伺服器(proxy server)、網路新聞組(usenet news)、網上互動論壇(multi-user interactive forums)、中斷請求(irq)及/或網上遊戲主機(multi-user game host)。
  38.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只會隨機分派 1 個公眾網絡位址予個別客戶,以供其連接至公眾互聯網。該等公眾網絡位址將會不時被更改,而客戶不可擅自透過任何其他方式取得多於一個公眾網絡位址。
  39. 客戶不可將固定網絡位址的裝置連接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網絡。
  40. 客戶不可透過任何非正式系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授權之登入程式除外)連接予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網絡。
  41.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之寬頻服務可以光纖網絡終端機、以太網絡或任何其他技術提供予客戶。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可能會將有關器材,包括但不限於光纖網絡終端機/或其他配件(如適用者)租予寬頻服務之客戶。器材的租用
  42. 寬頻網絡安裝配件將於合約期內免費租用予申請人,而詳情將列印在寬頻上網服務安裝表格上,安裝時技術人員將詳細說明。
  43. 有關器材於任何時候均屬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之財產,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保留收取其訂定之器材租用費的權利。
  44. 有關器材之租用期將於寬頻服務被終止時一併終止。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保留權利在任何時候及不論任何原因的情況下終止客戶租用該器材之服務,而和記電話有限公司盡力於該終止或更改前的 30 天內或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向客戶給予預先通知。

  45. 其他
  46. 1000M/800M/500M/200M/100M乃是由客戶單位之牆身插座至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第一台網絡器材之連線的規格。上/下載速度至本地網站最高可達1000Mbps/800M/500Mbps/200Mbps/100Mbps,但實際可享用之頻寬會受客戶之軟件硬件、路由器規格、網站負載、連線內容及其他環境因素所影響而低於以上速度。而連線到海外網站之頻寬除受以上之因素影響外,還會受當地網絡之影響,因此將低於本地可得之頻寬。
  47. 1000M 寬頻服務之系統基本要求:Intel Core2 Duo P8700/2.53 GHz 中央處理器或以上、4GB 系統記憶體或以上、64GB SATA II SSD (讀寫速度至少需要 200MB/s)固態硬碟、Windows 7 或以上、100/1000M 以太網絡卡或其他不時更改之系統要求。在使用光纖寬頻時,需配合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的光纖數據機,方能成功接駁網絡。光纖數據機需接駁變壓器/轉接器至外置電源。該變壓器/轉接器只適用於由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提供的光纖數據機。請不要使用該變壓器/轉接器於其他電子器材,免生危險。由於光纖纖維線是由玻璃細線所組成,因而極為鋒利。如發現光纖纖維線外露,應立即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聯絡,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會派專員跟進。如發現光纖纖維線外露及碎裂,在許可的情況下,應避免接觸該光纖纖維線或其碎片,免生危險。在棄置光纖纖維碎片時,應先放進印有警告字句的密封容器內,再作處理。不要隨便棄置光纖纖維碎片於沒有警告字句及保護措施的廢物箱內。切勿於光纖纖維線附近留下火種或使用發熱之電器用品。如光纖纖維線已成功安裝,切勿凝視外露的光纖纖維線或光纖纖維線的接駁位,以免強光對眼睛產生不良影響。
  48. 客戶可為此服務選擇「開始使用服務日期」,此服務將於「開始使用服務日期」起開始,惟此日期必須為此服務安裝日期後365天內。客戶必須於服務安裝前確定「開始使用服務日期」,一經確定,服務合約即由此日期開始正式生效。客戶明白有關服務於成功安裝後至「開始使用服務日期」期間將不能使用。如客戶於成功安裝服務後,並於「開始使用服務日期」生效前,不論任何原因以致任何服務被終止,客戶須支付所登記之服務於最短合約期內之優惠月費總額予和記電話作為算定損害賠償,而所有優惠亦會一併被終止。
  49. 冷靜期之條款及細則:(1). 客戶於登記家居寬頻服務計劃翌日起計可享有14天的冷靜期。客戶可於冷靜期內取消已登記的服務計劃,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將不會收任何費用,預繳費用亦可獲退還。惟若(i) 客戶已收取禮品;或(ii) 寬頻服務已完成安裝,冷靜期立即終止。(2). 如客戶在冷靜期內取消任何服務計劃,同一服務計劃內之其他服務或同一申請內之其他服務計劃服務或其他增值服務將同時取消。 如有任何爭議,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擁有最終決定權。
  50. 如有任何與計劃有關之爭議,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擁有最終之決定權。
  51. 本附加條款及細則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及解釋。


一般收費項目

每次收費
安裝服務 $680
上門檢查 $200
上門檢查及維修 $400
增設牆身插座 (以每個插座計) $400
更改牆身插座接駁位置 (以每個插座計) $200
重新接駁寬頻 $680
重新安裝接駁線 $400


器材項目

寬頻上網服務 遺失或損壞器材之收費
光纖網絡終端機 $1,500
光纖網絡終端機 - 變壓器 $100
光纖纖維線 $50